石拉乌素煤矿、营盘壕煤矿减量置换工作有序推进
石拉乌素煤矿、营盘壕煤矿为我市未核准已建成煤矿,建设规模分别为1000万吨/年、1200万吨/年,均为综合机械化开采矿井。为提高煤炭市场供应能力,平抑煤价,《国家能源局关于商请办理减量置换煤矿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国能煤炭〔2016〕284号)文件同意上述两座煤矿产能减量置换方案,两座煤矿成为我市首批实施减量置换煤矿。为加快两座煤矿相关建设手续的办理进度,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事,会议要求两座煤矿力争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产能核准,使两座煤矿建设手续合法化。两座煤矿的建成投产,将有利于我市煤炭先进产能的释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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