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新闻社和相关煤炭网站、公号的消息,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符合条件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专题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煤协会,晋陕蒙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神华、中煤、华能、华电、国电等央企,主要产煤省区的重点产煤企业。
连维良主任指出,煤炭产能置换将是长效化机制,任何企业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新建煤矿和核增生产能力矿井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政策。鼓励具备扩能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尽快开展生产能力核增和产能指标置换工作,尽快释放产能,保证煤炭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要求地方行管部门加快推进《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763号)》的落实工作,提高重视程度,核增产能是近期相关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只要企业提报核增申请,必须立即组织验收,做好保供应、去产能工作。在企业产能核定工作中全力支持,一路绿灯,并为企业产能指标寻找交易搭建平台做好服务。同时核增生产能力企业尽快落实购买产能指标事宜。
一、产能置换指标在6月30日前签订交易合同,可享受150%折算比例的鼓励政策,9月30日前签订交易合同,可享受130%折算比例的鼓励政策。
二、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和产能指标落实工作要同时交叉开展。置换指标暂时落实确有困难的企业,除企业承诺外必须将购置指标费用按近期平均市场成交价格(150元-180元/吨)提前质押至政府指定专门账户,也可视为置换指标已落实。
三、关于新建煤矿核准规定“煤矿项目移交生产后5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也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生产规模”的政策保持不变,但要从实际出发,完成竣工验收的煤矿,资源储量丰富、开采条件好,特别是露天煤矿,政策上可以适当放宽,只要扩能后安全生产有保障、实际生产能力满足、服务年限符合规定,可以申请核增产能。
四、近期,煤炭管理部门从政策上全力支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组织生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煤炭企业要满负荷运行,保障市场供应。
五、煤炭行业要营造安全生产、价格平稳的态势,坚决抑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