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能源十三五:压减煤炭产能5100万吨
来源: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作者:    时间:2017-09-21 10:36    浏览:1302次

  河北省政府日前发布的《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2%,压减省内煤炭产能5100万吨,煤炭年产量为5500万吨,煤炭实物消费量控制在2.6亿吨以内。

  煤炭行业的重点任务为:优化煤炭生产供应。

  积极推进煤炭去产能。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高、安全隐患大的煤矿退出市场,依法关闭长期亏损、运营困难和非机械化生产的落后煤矿,到2020年压减煤炭产能5100万吨。结合煤炭资源、区域功能等情况优化布局,到2020年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保定基本形成“无煤市”。推进煤矿企业整合,推动生产集约化,到2020年煤炭开采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煤矿数量60处左右。合理确定煤矿产能,打击超能力开采行为,煤炭产能、产量分别保持7000万吨、6000万吨水平。

  推动绿色安全开采。大力实施矿井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矿井机械化改造,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采出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矿山生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同步,建设生态文明矿区。

  优化省外输入煤源。发挥我省邻近资源省(区)、输送通道密集等优势,建设全国性煤炭集散中心,保障煤炭供应。深化与周边煤炭资源大省合作,积极引进神木低硫煤、榆林兰炭等优质煤源,优化燃煤质量。强化煤炭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外来煤洗选,严格控制劣质煤流入。

  加强资源勘探储备。深化煤田勘探程度,增加资源储量。开展现有矿井深部和外围补充勘探,提高勘探级别。论证地下气化技术,探索深部资源开发技术措施,强化开采技术储备。

  将推进邢台矿西井、九龙矿产业升级改造等在建煤矿建设,形成先进接续产能。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快现有矿山安全生产改造、技术装备升级和生态恢复建设。支持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建投集团等企业在山西、内蒙古等地合作建设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的煤电基地。

  清洁高效利用方面,将大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工程减煤、技改节煤、政策限煤、清洁代煤”措施,严格控制增量,积极减少存量,到2020年消费量控制在2.6亿吨以内。对新增燃煤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政策,严控消费增量。着力推进钢铁、火电、焦化、水泥等去产能,加快实施工业窑炉、燃煤锅炉等集中供热替代和燃料置换,减少和优化消费存量。

  加快治理散烧。以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为主要方式,加快替代居民生活、服务业、农业等领域分散燃煤。严格按照燃煤锅炉治理要求,分区域、分年度逐次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保留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高效燃煤技术改造。严格执行燃煤质量标准,杜绝劣质煤流入。2017年保定、廊坊禁煤区实现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到2020年平原农村采暖散煤基本清零、山坝等边远地区采暖散煤控制在800万吨以内。

  深入开展燃煤减排提效。统筹使用燃煤减量替代指标,加快燃煤向规模化集中利用转变,优先支持发展燃煤热电,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突出钢铁、建材、化工等燃煤大户,突出窑炉、锅炉等主要燃煤方式,深入实施工艺技术和环保改造,挖掘潜力、提高能效、减轻排放,达到国际先进能效标准,达到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推进煤品加工及转化利用。依托省内煤矿,配套原煤洗选设施,改造提高洗选技术水平,到2020年省内原煤入选率达到90%以上。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煤制气,建设武安煤制天然气、沙河煤制气项目,谋划沿海大型煤气化工程。推动建设矸石、煤泥电厂,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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