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0-09 11:57    浏览:1804次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全省水泥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含特种水泥,7个传输通道城市粉磨站2017年12月—2018年1月停产,其他10个城市不含粉磨站);

  34家混凝土企业联合发告知书通知从2017年9月15日开始涨价

640

  告用户书表示,自2017年9月份以来,水泥连续系调价,黄砂、石子等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并且供应十分紧张,混凝土行业各企业已无法正常运作,处于半停产状态,同时由于原材料大幅度涨价,供应日趋紧张,混凝土企业资金十分紧张,靠企业内部挖潜,已无法保证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随着原材料供应紧缺,随时有停产的危险,希望各建筑、施工单位谅解。

  近日,北京、天津、邯郸、济南、廊坊等城市相继发布“停工令”,北京市除了国家重点工程之外,从10月到明年3月,秋、冬季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济南明确规定在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所有处于土石方作业阶段的建设工程和房屋拆迁施工采暖季都要停工。施工企业将面临艰难挑战!

  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政府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切实加强我省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和时间,确保完成国家新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指标。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以国控站点数据统计,下同)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详见附件)。

  实施范围:全省17个设区市,重点是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7个传输通道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二)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三)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

  (四)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五)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六)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

  (七)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八)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

  (九)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十)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十一)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保障措施

  (十二)逐级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各设区市政府作为落实本实施细则的责任主体,要结合《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进一步细化本市的工作方案,逐项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本着“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职责分工制定配套工作方案,逐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达标标准,并对各市加强指导督办和现场检查,确保各市抓好任务落实。各企业和排污者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国家和省要求落实到位。将本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纳入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调度督导内容,按照“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调度、通报、检查、督办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十三)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在7个传输通道城市持续开展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采取“四步”监管工作法,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查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以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不力、散煤和燃煤工业锅炉治理不到位、工业企业未完成提标改造、面源污染防控未达到要求、错峰生产未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城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通过厘清责任、调查取证、移交移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切实传导压力。根据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参照对7个市的督查办法,在其他10个市开展强化督查和“四步”监管工作。工程总.承包全过程项目管理实务及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10月26日-28日(26日报到)济南,13522887522薛主任!

  (十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统筹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方式,向传输通道城市和任务量较大的城市倾斜。各级政府全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领域。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完善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方式,降低“电代煤”“气代煤”运行成本,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支持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政府资金,创新体制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

  (十五)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2017年全省清洁取暖改造规模大、任务重,采暖季天然气需求将有较大规模增长,峰谷差将进一步扩大,各相关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重污染天气能不能减少角度出发,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和价格稳定。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中石化山东分公司等要及早谋划部署,确保气源充足供应,加快推进储气库、沿海液化天然气(LNG)应急调峰站等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开拓气源,承担分级储气责任,加快城市储气设施建设进度;各地要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协调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或购买第三方储气服务、储气气量等方式,逐步具备年平均3天供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实施“气代煤”的地方须具备相应的储气调峰能力。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加大与清洁供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与相关城市统筹“电代煤”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各电网公司要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处置要求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各地要建立电力和燃气管网快速应急抢修队伍,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事故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十六)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省环保厅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切实做好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等部门,按照既定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避免因重污染天气产生其他不安定因素。各市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当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各地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宣传采取的应对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要确保统一口径,避免多渠道发声引发负面舆情。

  (十七)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制度。省环保厅每月公开全省17市空气质量现状和改善幅度排名,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下发预警通知函。落实《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将各市落实本实施细则情况纳入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各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城市和县(市、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之前印发的文件对相关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与本实施细则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其他重点工作,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运煤电商 运煤物流 煤炭大数据 鄂尔多斯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