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年度执法计划,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为主线,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格规范执法,强化风险防控、事前问责和监督考核,加大处理处罚和约谈曝光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和警示教育效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监察执法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共检查煤矿5.9万矿次,查处一般隐患29.23万条、其中重大隐患704条,行政处罚7518次、罚款6.77亿元,停产整顿矿井746个,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2704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3382台,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26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2个,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0个,提请关闭矿井67个。
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安排,北京、河北、辽宁、江苏、山东、安徽、重庆、宁夏、甘肃等9个省级煤矿安监局,到湖北、黑龙江、陕西、山西、云南、四川、贵州、内蒙古、福建等9个省开展异地监察执法,共派出执法人员129人,开展异地执法1507个工作日,监察煤矿93矿次,查处隐患1728条,其中重大隐患12条,罚款1487.1万元,对企业管理人员问责38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推动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55人,同比减少23人、下降12.9%,已连续8个多月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来源:煤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