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保供“兜底”需稳定投建预期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作者:张田田    时间:2023-12-11 11:08    浏览:491次

由于煤价下降和一系列电价政策出台,2023年煤电经营业绩改善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10月,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0.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5864.6亿元,增长40.0%。

企业层面来看,上市公司浙能电力2023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达到31.8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5469%。浙能电力公告,利润增长主要是受益于煤炭价格下降,公司参控股煤电企业效益提升。上市公司粤电力A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7.27亿元,同比增长201%。有发电央企人士告诉笔者,其所在的省级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盈利20亿元,同比减亏增利约40亿元。

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较高,煤电经营业绩疲软,不利于电力安全保供,为此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以改善煤电经营效益。煤电盈利能力的持续改善,有助于提高企业投建煤电的积极性。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在加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煤电作为支撑性调节性电源,不可或缺。

不过,考虑到煤电未来的发展前景,发电企业动力不足。“建完即亏损”“投运即包袱”是发电企业对新建煤电项目比较普遍的认识。在这样的预期下,部分煤电项目“缓建”。

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煤电的功能定位正在发生变化,将逐渐从电量型电源向调节性电源转变,这意味着发电利用小时数还将持续下降,尽管规划和电价层面支持支撑性煤电投资建设,未来机组的收益仍面临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部分发电企业担心,未来煤电机组的退役也将面临政策的不确定性。参照欧洲部分国家的退煤进程,如若能源电力结构加速调整,煤电可能加速退役。

从近两年的实践来看,单纯依靠市场已经难以推动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煤电。在此轮煤电建设中,“政府之手”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具体来看,在省级市场承担了地方能源电力保供责任的地方发电集团是重要的建设力量。

粤电力A披露,根据国家和广东省能源规划,“十四五”期间,该公司计划新增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先进煤电机组600—800万千瓦。

笔者认为,要解决煤电建设的积极性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还应该做好能源市场发展的研究分析,做好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平衡好新能源发展与煤电建设及退出的节奏,避免煤电政策出现明显反复。特别是在“双碳”目标下,可再生能源将逐渐替代化石能源,只有给煤电稳定的发展预期,企业才能放心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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